证监会开罚单
吕建卫内幕交易被罚没218万元
本报
朱宝琛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行*处罚决定书,因为内幕交易
炬华科技
股票,证监会决定没收吕建卫违法所得1090802.81元,并处以1090802.81元罚款。2014年2月25日、26日,炬华科技董事长丁某某两次指示财务总监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测算,26日,财务总监将修改后的《分配预案2013参考(1)》发给丁某某。3月4日炬华科技召开董事会,讨论2013年年报等事项。3月5日炬华科技公告2013年利润分配预案。炬华科技于2014年3月5日发布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,相关信息在公开前属于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
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
,为内幕信息。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2月25日至3月5日。丁某某作为炬华科技的董事长,全程主导和指挥炬华科技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测算工作,是知悉内幕信息最早的知情人。以上事实,有《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》、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,足以认定。吕建卫是
吕建卫
、
杨某
(吕建卫配偶)、
郑某某
(杨某的表哥)、
吴某
(吕建卫的朋友)4个账户的实际操作人。吕建卫在2014年3月3日上午9:58:05主叫丁某某,通话中谈及炬华科技2013年利润分配事宜。吕建卫在与丁某某通话后,于10:03:36立即操作
杨某
账户买入
炬华科技
,于10:58:57开始操作
吴某
账户买入,于11:18:44开始操作其亲属
郑某某
的账户买入,最后操作其本人账户于当日13:54:01开始买入,并于次日(即3月4日)9:30:18继续大量买入。吕建卫操作
吕建卫
、
杨某
、
郑某某
、
吴某
4个账户买入
炬华科技
的行为发生在吕建卫与丁某某通话之后,交易时点与吕建卫和丁某某之间的电话联系时间高度匹配,与内幕信息形成及公开过程高度吻合。综上,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吕建卫在2014年3月3日上午9:58与丁某某有通话,通话中谈及炬华科技2013年利润分配事宜。双方通话后,吕建卫立即操作
吕建卫
、
杨某
、
郑某某
、
吴某
4个账户买入
炬华科技
690548股,并于内幕信息公告后全部卖出,获利1090802.81元。吕建卫的上述交易行为存在异常,交易时点和其与内幕信息知情人丁某某的通话时间高度吻合。吕建卫上述行为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七十三条和七十六条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二百零二条所述违法行为,应予以行*处罚。(
朱宝琛)